永辉金融服务协议

永辉金融由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在您注册成为永辉金融用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本协议是重庆永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本公司")与用户("您"或"用户")就"永辉金融"APP或网站("永辉金融")的账户注册、使用、服务及相关事宜所订立的有效协议。
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或通过网络页面、手机客户端或其它应用等界面点击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确认/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该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一、 声明与承诺
(一)您完成账号注册程序后,即取得以您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用户名/其他身份识别信息为内容的"永辉金融"账户登录名。您可以通过您的账号登录"永辉金融"账户。
您同意根据本公司的相关规则创建一个安全密码,并同意避免选择过于明显的单词或日期,比如您的姓名、昵称或者生日等。
(二)您同意完成账号注册即表明您同意"永辉金融"平台可以使用您因注册账号、使用"永辉金融"服务而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
(三)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官方渠道上进行更新。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和/或本公司对本协议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永辉金融"服务。
(四)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在提供"永辉金融"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您同意接受本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五)您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合法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括您在本公司办理的业务所产生的不良信息)。
(六)您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合法查询、打印、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用途如下:
1.审核您的消费贷款申请的;
2.对已向您发放的个人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3.处理您的征信异议的;
4.依法配合国家机关调查的。
(七)您与本公司达成共识,本公司已依法向您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您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您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二、 "永辉金融"服务
(一)“永辉金融”服务:指本公司通过"永辉金融"APP或网站为用户提供的账户服务、信息服务、贷款及相关服务,以及本公司接受用户委托不时提供的其它各项服务。“永辉金融”服务的部分内容需要您根据本公司的要求完成身份认证及银行卡认证。若未进行身份认证或银行卡认证,您将无法使用该部分服务。因未能完成认证而无法享受服务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使用"永辉金融"服务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服务费用。该等服务费用可能包括分期服务费、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具体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收取的费用。本公司保留制定与不时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服务费用类别和标准以甲方后台系统保存的内容为准。
(三)您在此确认,任何您向本公司发送的请求,如果其操作符合本公司定义之流程,都将成为不可撤销的指令。
(四)您同意本公司在您登录"永辉金融"账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同意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这些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及号码、联系方式、信用状况、账号信息等。为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您同意本公司提供其个人金融信息给本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及委托处理事务之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中国银联等银行卡国际组织、本公司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及相关资信机构),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结算、增值服务、金融服务、还款等用途。本公司有义务要求业务合作伙伴及委托处理事务之第三方对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防范信息被非法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法院等有权单位依法请求的除外。您本人知晓并自愿承担提供上述数据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法律后果。 (五)本公司有权拒绝您将"永辉金融"服务用于任何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用途。
(六)本公司有权了解您使用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果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本公司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并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七)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可以在没有提前通知您的情况下,新增服务或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部分服务功能。对于功能的变更而导致的服务协议的变化,您同意本公司无需另行告知。只要您仍然使用“永辉金融”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修订、变更后的协议。
(八)如果本公司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本公司还是有利于您,本公司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您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为何,本公司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您应根据本公司向您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您理解并同意,您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多付或少付的款项均不计利息,本公司不承担因前述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包括您可能因前述错误导致的利息、汇率等损失)。

三、 注册
(一)在注册"永辉金融"账号、使用"永辉金融"服务、对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及使用"永辉金融"平台其他功能过程中,您应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证明、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所经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实名手机号码、邮箱等),您对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本公司有权通过联网核查等方式对您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并有权依据相关规则及自身独立判断决定是否接受您成为"永辉金融"的用户或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功能。由于核查方式的局限性,本公司的核验通过及相关功能的提供,并不能免除您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承担责任。
(二)您应维护并及时更新您的用户资料,确保其真实、全面、全面、有效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永辉金融”账号,并拒绝您使用"永辉金融"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您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包括您、本公司以及第三方的支出或损失)。
(三)如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永辉金融"无法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时发生任何错误或无法通知您相关信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指令的理由,本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您自行承担。
(四)若您使用第三方网站账号注册或登录"永辉金融"服务,您应对登录"永辉金融"所用的第三方网站账号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如您因故对该第三方网站账号丧失使用权的,则本公司可停止为您提供服务。您仍应对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期间的行为担责,同时本公司仍可按照法律规定保有您的账户信息及交易记录等信息。

四、 第三方责任
(一)如您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时涉及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本公司对您与第三方可能出现的纠纷概不承担责任。如因您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您本人负责。
(二)您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过程中,由于您的账号被盗用或冒用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和向责任方追索。

五、不保证及使用限制
(一)在任何情况下,永辉金融运营方股东、创建人、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关联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雇员(以下称“永辉金融方”)均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对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收益损失等,并且永辉金融不保证平台内容的充分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免除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二)永辉金融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除永辉金融以外的第三方平台上的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您应按照除永辉金融以外的第三方平台的服务协议使用除永辉金融以外的第三方平台,而不是按照本协议。除永辉金融以外的第三方平台的内容、产品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您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永辉金融无关。
(三)因为永辉金融或者涉及的第三方平台的设备、系统存在缺陷、黑客攻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永辉金融均不负责赔偿,您的补救措施只能是与永辉金融协商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永辉金融。但是,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无论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规定,对您名下的全部或部分账号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2、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或合理怀疑交易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您名下全部或部分账号的使用,并拒绝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若本公司通过邮件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通知您,您应及时予以关注。
(五)如您申请恢复服务、解除限制,您应按本公司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您的身份证明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以便本公司进行核实,且本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请。
(六)您承诺合法使用永辉金融提供的服务及平台内容。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不得在永辉金融从事任何可能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或者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如擅自进入永辉金融的未公开的系统、不正当的使用账号密码和平台的任何内容等。
(七)您不得使用永辉金融提供的服务或其他电子邮件转发服务发出垃圾邮件或其他可能违反本协议的内容。 (八)永辉金融没有义务监测平台内容,但是您确认并同意永辉金融有权不时地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要求透露、修改或者删除必要的信息,以便更好地运营永辉金融并保护自身及永辉金融的其他合法用户。
(九)永辉金融中全部内容的版权均属于永辉金融所有,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文章、设计、源代码、软件、图片、照片及其他全部信息(以下称“平台内容”)。平台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各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未经永辉金融事先书面同意,您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模仿、传播、出版、公布、展示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您承认平台内容是属于永辉金融的财产。未经永辉金融书面同意,您亦不得将永辉金融包含的资料等任何内容镜像到任何其他平台或者服务器。任何未经授权对平台内容的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永辉金融将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十)由于您违反本协议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侵害第三方的权利,而引起第三方对永辉金融提出的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诉讼,永辉金融有权向您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永辉金融的法律费用、名誉损失、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补偿金等。
(十一)您不得利用"永辉金融"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且您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2、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3、 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的行为。
4、 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的行为。
5、 从事不法交易的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套现、传销、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统一"永辉金融"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6、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 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银行卡或无效银行账户/银行卡交易。
8、 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9、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永辉金融"系统、信息资料之行为。
10、 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六、 账号及密码安全
您应确保您的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的安全。您对利用您的账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一)本公司通过您的账户登录名和密码识别您的身份和指令,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账户登录名、密码、安全证书及其他身份信息。因您泄露账号、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认证信息,或因介质保管不善、未尽到防范风险与保密义务或因您引起的其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点击钓鱼链接、泄露交易密码或信息、密码被破解、您使用的移动设备被他人侵入等情况)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您的账户登录名、密码以及其他身份信息,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登录名及密码。所有通过您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的任何操作、发出的任何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做出。未经本公司同意,您不得私下买卖、出租、转让或赠予您的账号。本公司亦可能通过您使用的其他产品或设备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由您掌控下的这些产品或设备,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遗失所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二)基于计算机端、手机端、实体卡或其他电子设备用户的使用习惯,本公司可能在您使用具体产品时设置不同的账号登录模式及采取不同的措施识别您的身份。
(三)您同意,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号、密码或安全证书或其他任何未经您合法授权使用的情形,或发生与您的账号关联的计算机、手机、实体卡或其他设备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永辉金融"账户安全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当您的账号使用完毕后,您应安全退出。如因您未按照本协议(包括账号使用指示)的约定使用账号、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的盗号、密码失窃、个人信息泄露等,由您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五)您确认,您应自行对您的账号负责,任何通过您的账户登录名和密码使用该账号均视为您的行为。
该账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但账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号时,应将该账号上的权益转到其他账号或按本公司规定流程妥善处理,并按本公司规定流程申请注销该账号。

七、协议终止及账户的暂停、注销或终止
(一)除非永辉金融终止本协议或者您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永辉金融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在您违反了本协议、相关规则,或在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要求下,永辉金融有权通过站内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通知等方式终止本协议、关闭您的账户或者限制您使用永辉金融。但永辉金融的终止行为不能免除您根据本协议或在永辉金融生成的其他协议项下的还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二)您决定不再使用用户账户时,应首先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罚息、手续费、利息、借款本金等),并向永辉金融申请注销该用户账户,经永辉金融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用户账户。用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若用户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永辉金融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指示处置与用户账户相关的款项。
(三)永辉金融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且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永辉金融认为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或未能及时更新告知;
2.永辉金融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
3.永辉金融认为您的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永辉金融认为有风险或违法之情形;
4.永辉金融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各类规则及精神。
(四)您同意,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您责任的终止,您仍应对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已经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永辉金融仍有权保有您的相关信息。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注销您的账号或终止为您提供"永辉金融"服务:
1、 您连续12个月未使用"永辉金融"服务。
2、 您利用"永辉金融"账号进行任何欺诈活动、发布虚假信息、将账号用于非法或不正当目的。
3、 您利用"永辉金融"账号进行任何其他违法活动。
4、 在其他特殊情况下,本公司认为必要之时。
(六)如您需要注销您的账号,应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七)本公司注销您的账号后,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本协议已终止,本公司将会取消所有待处理的交易或指令。账号注销后您仍应对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期间的行为担责,同时本公司仍可按照法律规定保有您的相关账号及交易记录等信息。

八、 系统服务故障及中断
(一)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公司在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 用户的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 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本公司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永辉金融”服务。
4、 银行、网络运营商或电信设备进行调整、出现故障。
5、 黑客攻击或病毒侵袭。
6、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
7、 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8、 其他本公司无法控制或无法预见的情形。
(二)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进行设备维修、保养、系统升级导致服务暂停或中断时事先发出通知。尽管如此,本公司有权在上述情形下或为其它目的不经事先通知而暂停或中断服务或其任何部分。

九、 信息收集及披露
(一)在您注册账号、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或利用"永辉金融"服务进行其他活动时,本公司会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您同意,本公司可在"永辉金融"平台的某些页面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二)为了保障"永辉金融"平台的安全以及不断改进对用户的服务,本公司可能会记录和保存您登录和使用"永辉金融"平台的相关信息。本公司还将跟踪全天页面访问数据。全天页面访问数据可能被用来反映网站流量、记录个人交易、消费或行为数据,以便于本公司为改进服务制定未来发展计划。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确保您的信息资料安全。您同意本公司将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用于统计、研究、分析以改进服务,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可将相关信息资料及其统计、研究、分析成果披露给第三方或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四)第三方可能基于“永辉金融”服务提供其网站、服务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本公司不负责核实、不承担责任,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服务或其它资料,本公司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产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五)本公司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您的资料。您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本公司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 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 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
3、 本公司的关联实体;
4、 经平台使用方或平台使用方授权代表同意的第三方。
(六) 您提供给本公司和永辉超市(指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实体)的信息及您享受永辉超市的服务产生的信息,可用于永辉超市及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为您提供服务及推荐产品,法律禁止的除外。

十、 知识产权
(一)本公司网站、手机客户端、其它应用等载体上所有内容及其任何展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音频、视频、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二)您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下载本公司或第三方拥有原始权利或获得授权的软件,对于这些软件您只享有使用权,该使用权是不可转让、非独占及非排他性的。您仅可为访问或使用"永辉金融"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本公司提供"永辉金融"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或其他原始权利人所有。
(三)非经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您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反向编译、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上述内容及软件。
(四)您使用"永辉金融"服务所发布的内容,应保证您为著作权人或已取得合法授权,并且该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同意授予本公司就上述内容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可再许可的使用许可,根据该许可本公司有权以复制、广播、汇编、网络传播及其他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方式使用前述内容。

十一、完整协议
(一)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和本公司网站/手机客户端/其它应用等载体上现在及将来公示的单项协议和各项规则、进行操作时的提示(包括通过客户端软件)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考,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您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
(二)本公司就"永辉金融"服务已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协议、附件和规则等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或变更,并通过在本公司网站/手机客户端/其它应用等载体上公布的形式进行通知,修改或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在本公司网站/手机客户端/其它应用等载体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您须定期关注、审阅本协议及其变更内容。若您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或变更,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永辉金融"服务。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布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永辉金融"服务,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同意并接受修改或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或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永辉金融"服务。
(三)永辉金融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本协议及永辉金融app有关页面的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此外,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十二、法律适用和管辖
(一)本协议及其修订的效力、履行和与本协议及其修订有关的所有事宜,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限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二)本协议签订地为重庆市江北区。因本协议所引起的用户与本公司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在此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公司所在地即重庆市江北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本公司网站/手机客户端/其它应用等载体上公布的所有相关协议及规则。
如果您对"永辉金融"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要求您赔偿本公司因您违约造成的任何直接及间接损失。

附录一

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本协议包含CFCA的免责条款,请认真阅读,尤其是粗体字内容)
尊敬的网上用户:

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即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简称“CFCA”)是经国家有关管理机关审批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作为权威的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通过数字证书注册机构(以下简称“RA”)向网上用户(以下简称“订户”)发放数字证书,为订户网上交易提供信息安全保障。
订户在申请使用CFCA签发的数字证书之前,应先阅读并同意"CF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构成订户与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若不同意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请勿申请使用CFCA数字证书。 订户一旦完成CFCA数字证书的下载或初次使用,即表明同意接受并愿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一、证书订户的权利和义务
1、订户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向RA申请数字证书时,应当提供其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和资料,并在这些信息、资料发生改变时及时通知原RA。如因订户故意或过失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资料改变后未及时通知CFCA或原RA,造成的损失由订户自己承担。 2、在通过RA的审核、信息注册后,订户即可获得数字证书的下载凭证,订户应妥善保管下载凭证,亲自用该凭证从相关网站将数字证书下载在安全的容器里;订户也可以委托或授权他人通过其他安全的方式获得数字证书。 
订户获得的下载凭证为一次性使用,有效期为14天。如果在14天内没有下载数字证书,订户需要到RA重新获得下载凭证。订户应对获得的数字证书信息进行确认,首次使用,视为确认生效。
3、 订户须使用经合法途径获得的相关软件。
4、 订户应合法使用CFCA发放的数字证书,并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
①使用证书的行为应符合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
②使用证书的行为应符合订户真实意愿或者仅为了处理已获得授权的事务;
③使用证书的行为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5、 订户应采取必要手段来保障证书的私钥和相关密码的安全存储、使用备份等。EV代码签名证书必须被保存在满足FIPS-140-2或相应级别的安全介质中;如初次使用智能密码钥匙时,应修改初始的缺省密码。订户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他人盗用、冒用数字证书私钥和密码时,订户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 如订户使用的数字证书私钥和密码泄漏、丢失,或者订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或者订户主体不存在,订户或法定权利人应当立即到原RA申请废止该数字证书,相关手续遵循RA的规定。
 CFCA收到RA的废止请求后,应在4小时之内废止该订户的数字证书。
7、 订户损害CFCA利益的,须向CFCA赔偿全部损失。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订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没有提供真实、完整、准确信息,或在这些信息变更时未及时通知RA;
②订户知道自己的私钥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而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
③订户有其他过错或未履行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8、 订户有按期缴纳数字证书服务费的义务,费用标准请咨询RA。
9、 CFCA有权因安全风险因素要求订户更换数字证书。订户在收到数字证书更换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原RA更换。
10、订户申请代码签名证书后,一旦发现如下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向CA申请吊销此证书:
①证据表明,此代码签名证书被用于签署可疑代码,包括但不限于病毒,木马,或者其他不恰当的程序。
②证书中内容不再正确或不再准确。
③此证书私钥信息已被泄露、丢失,或者其他相关部分已被错误使用。
11、证书一旦被吊销,订户将不能再使用该证书。
12、订户明确了解,如果CFCA发现了订户证书的不当使用,或者订户证书被用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CFCA有权直接吊销订户证书。
13、订户在发现或怀疑由CFCA提供的认证服务造成订户的网上交易信息的泄漏和/或篡改时,应在3个月内向CFCA提出争议处理请求并通知有关各方。

二、CFCA的服务、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和免责

1、 CFCA依法制定《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简称CPS),并公布于CFCA网站(www.cfca.com.cn),明确CFCA数字证书的功能、使用证书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CFCA的责任范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源自CPS。
2、 CFCA为订户提供7X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4008809888)。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CFCA设立了投诉电话(010-83519756),CFCA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订户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响应。
3、 在订户通过安全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交易信息进行加密和签名的条件下,CFCA将保证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抗抵赖性。如果发生纠纷,CFCA将依据不同情形承担下述义务:
①提供签发订户数字证书的CA证书;
②提供订户数字证书在交易发生时,在或不在CFCA发布的数字证书废止列表内的证明;
③对数字证书、数字签名、时间戳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技术确认。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FCA有权撤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
①订户申请数字证书时,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②订户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③订户书面申请撤销数字证书;
④证书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 CFCA将对订户申请数字证书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提供证书生命周期內的相关服务,同时向相关方提供查询服务。CFCA及其注册机构均有义务保护订户隐私信息安全性。
6、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如果订户依法使用CFCA提供的认证服务进行民事活动而遭受损失的,CFCA将给予相应赔偿,除非CFCA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是按照《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CFCA向主管部门备案的CPS实施的。以下损失不在赔偿之列:
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或收入损失、信誉或商誉损害、任何商机或契机损失、失去项目、以及失去或无法使用任何数据、无法使用任何设备、无法使用任何软件;
②由上述损失相应生成或附带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7、 以下损失CFCA将不承担责任:
①非因CFCA的行为而导致的损失;
②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损失,如罢工、战争、灾害、恶意代码病毒等。
8、 CFCA对企业订户申请的数字证书的赔偿上限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500,000.00元;对个人订户申请的数字证书的赔偿上限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即¥20,000.00元。

三、其他

1、 本协议中涉及“原RA”的条款若因原RA合并或撤销,即原RA不存在,则业务的受理与开展应到另行指定的RA进行。
2、 建议订户经常浏览CFCA网站(www.cfca.com.cn),以便及时了解CFCA有关证书管理、CPS和本协议变更公示等方面的信息。
3、 CFCA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本协议将公布于CFCA网站(www.cfca.com.cn)。如订户在本协议公布修订的1个月后继续使用CFCA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即表明同意接受此等修订的约束。如果订户不予接受本协议中的约束,订户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单方以书面形式向RA申请停止使用证书。
4、 因依据CFCA的电子认证服务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必要时CFCA将召集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详细流程参见CPS的相关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会的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任何一方均有约束力。
5、 本协议在订户完成CFCA数字证书的下载或初次使用时即为生效。